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关于延长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第7期部分课题研究申报截止时间的公告 世界热推荐2023-04-25 16:58:38 | 编辑:admin | 来源:证券时报网

关于延长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第7期部分课题研究申报截止时间的公告

为持续推进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领域相关问题的研究工作,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延长第7期部分课题研究的申报截止时间。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课题选题和研究内容

(一)课题选题

基于上市公司估值体系的理性投资研究

(二)研究内容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估值理论体系,将助推上市公司尤其是国有上市公司估值回归合理水平,进而引导投资者更加理性投资,有利于促进新形势下投资者教育取得实效。课题要求在深入研究分析成熟市场估值理论的应用场景、把握A股市场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上市公司估值逻辑的基础上,结合上市公司结构,提出理性投资针对性意见建议。

二、课题基本要求

1.常规课题研究周期为半年。研究报告完整版字数一般在5万字左右。

2.课题须以法学、经济学等为视角,结合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和投服中心的实际业务需求开展研究。

3.研究成果须保证内容的原创性,通过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且分析和结论部分不允许复制,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须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有关行业政策。

三、研究进度安排

1.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9日24时。

2. 5月,评选确定课题承接方。组织开题评审,课题承接方根据开题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研究提纲。

3. 7月,课题承接方提交中期研究进展报告(1万字左右),组织课题中期报告评审。

4.10月,课题承接方提交研究报告。

5.11月,组织课题结题评审。课题承接方根据结题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研究报告,提交研究报告完整版和精简版(1万字左右)。

四、课题经费

课题研究经费10万元,结题评审为优秀的课题额外支付5万元奖励资助。课题研究经费分两期支付,首期课题经费5万元于签订课题研究合作协议后支付;第二期课题经费于结题评审合格并修改定稿后支付,评审不合格的不予支付。

五、申报条件与方式

1.申报单位包括司法机关、证监会系统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各类组织,不接受个人名义的申报。

2.课题组可单独申报,也可自主选择合作方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须在课题申报书的封面上写明所有单位并加盖各单位公章,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人员不少于课题组成员的一半。课题组不得自拟题目。

3.申报单位应保证课题组成员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从事相关研究或实务工作的经历;(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3)有充足的时间从事课题研究工作。

4.请申报单位填写《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课题申报书》,并将课题组成员前期相关的研究成果附后。申报书原文详细内容可登陆“中国投资者网—关于我们—业务动态”查看下载。

5.请申报单位于截止时间之前将word版及封面加盖公章的申报书pdf版扫描件一并发送至联系邮箱。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01号钻石大厦B座11楼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研究部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邮箱:ktyj@isc.com.cn

联系电话:021-60290622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1日

关键词

上一篇:天天日报丨数据网站预测湖人晋级第二轮概率达到88% 最后一页下一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