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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2023年度(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相关问题。
通知明确,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2年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300元),不高于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8082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低于5%,不高于1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取整数值)。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吴昊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耀烨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赵小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