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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老城隍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0.252万元,并处罚款2万元。
2025年3月26日,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对上海老城隍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门店销售的花生酥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报告(编号:TQ25061300109)显示,该批次花生酥的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该公司在收到检验报告后提出异议,并于2025年4月22日申请复检。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编号:NZJ(2025)SP01-07556Z),结果仍显示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及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07月30日,此次处罚信息公示日期为2025年8月8日,公示截止期为2028年8月7日。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老城隍庙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82年,是由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豫园股份 600655.SH)全资控股的食品企业集团。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市黄浦区豫园老路80号A室,以“老城隍庙”五香豆、“豫园”梨膏糖等传统特色食品闻名,旗下拥有两家商务部认证的“中华老字号”商店(上海五香豆商店、上海梨膏糖商店),公司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金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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